发布日期:2021-02-02 | 采购人: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 更正公告 | 安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2日 08:5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2月2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余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2061972 | ||
采购单位 |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0619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061972 |
公告详情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BB2020ZFCGZ4611-重2
各投标人: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为我单位招标采购项目。对于潜在投标人的疑问,我单位答复如下:
问题:
一、高压路面养护冲洗车(总质量2吨)的产品技术要求:接近角9-11°,离去角22-24°,功率≥67KW;
二、高压路面养护冲洗车(总质量3吨)的产品技术要求:接近角9-11°,离去角20-22°。根据国家工信部公告查询该参数仅有一家符合。是否做出调整
回复:招标文件参数均给出了合理的浮动范围,类似外形尺寸、质量等这样的一般技术参数也未做实质性规定,不存在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即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实质性满足三家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竞争性。
参数仅作为一个衡量标准,投标厂家响应参数有合理参数说明满足业主实际作业需求均可,参数并非唯一标准,根据投标单位设备质量、售后服务、业绩等各方面综合考虑。一、二点在于接近角和离去角偏差范围,在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车辆实用性、实质性参数情况下,此参数投标单位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作出解释,满足业主实际需求情况下可以响应。故我单位不对参数做修改。
蚌埠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2月2日
专用车时代原创内容,作者:招标监测助理,该文章不代表专汽通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pvtime.com/11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