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5 |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 | 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公告 | 福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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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 10: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2月05日至2021年02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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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6楼 | ||
预算金额 | ¥9.459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邓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2855533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 | ||
采购单位地址 | 莆田市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邓 0594-2855533 |
公告详情
项目概况
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C20210213
项目名称: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59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59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委托,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PTXC20210213、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现欢迎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XC20210213
项目名称: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597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4597元
投标保证金: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5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荔城区道安办车辆车载视频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4597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1、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3、4);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审计财务报告实际情况,企事业单位未出2020年度审计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19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提供上一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7、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1年 2 月 5 日起至2021年 2 月 28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② 转账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 3 月 1 日 9:00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6楼。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
地 址:莆田市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6号
联系人姓名: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4-2292229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邮 箱:ptxc2009@163.com
电 话:0594-2855533
联 系 人:小邓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1、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3、4);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财务状况报告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考虑到审计财务报告实际情况,企事业单位未出2020年度审计财务报告的,可提供2019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提供上一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7、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的任一月的证明材料;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10、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5日 至 2021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方式: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道安办
地址:莆田市镇海街道镇海南街116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联系方式:小邓 0594-285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 0594-28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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