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1-13 | 采购人:郎溪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更正公告 | 安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郎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1-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政府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郎溪县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郎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13日 17: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1月2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武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63-7015953 | ||
采购单位 | 郎溪县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63-7015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63-7015953 |
公告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X-CG-GK-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021-202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方式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4、用户反馈意见(1分)。提供本年度用户满意反馈意见表5份以上的得1分,少1份扣0.2分,不提供资料不得分。”更正为:“4、用户反馈意见(1分)。提供2020年度用户满意反馈意见表5份以上的得1分,少1份扣0.2分,不提供资料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签字盖章”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更正日期:2021年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作对应更正,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财政局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川大道北侧郎溪县财政局209办公室
联系方式:武先生 0563-701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0563-7015953
五、附件
无。
郎溪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
专用车时代原创内容,作者:招标监测助理,该文章不代表专汽通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pvtime.com/114512/